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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服务标准体系

《深圳市气象服务标准体系》
编制说明
1    编制目的
气象工作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维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其重要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日益凸显。据统计,我国气象灾害损失占自然灾害损失的70%,每年造成经济损失约2000多亿元。同时,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对气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气象服务是保证气象工作重要作用得以体现的终端和关键环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政府及各气象服务应用单位都对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订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标准化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订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标准化的根本目的是获得最佳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从服务的角度出发,服务标准化的对服务的有效促进作用近年来被得到不断的证明。服务标准化是以服务活动作为标准化对象,其研究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中的全部服务活动。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有利于规范各服务行业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撑。
正因为此,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国家标准计划委)对服务标准化和气象服务标准化给予了充分的重视。2010年,国家标准计划委正式批复深圳市气象局下属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为我国首个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六部委《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意见》和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深圳气象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升深圳城市气象服务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提高深圳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深圳气象服务中心依据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结合深圳气象服务实际,市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国家城市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迈出了实质步伐。
按照标准化的一般规律,《方案》提出试点工作的首要工作之一是建设深圳市气象服务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气象服务标准体系是保证气象服务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是促进我市气象服务标准化工作达到科学合理化的一项基础研究工作。随着气象服务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模式逐渐过渡,建立深圳市气象服务标准体系,为提高深圳市气象服务管理水平提供系统的标准化指引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
深圳市气象服务标准体系是选择深圳市气象服务相关的应制订和实施的标准,按其内在的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将成为我市气象服务领域编制和修订相关标准规划和计划的依据。研制该体系对我市乃至全国气象服务标准化工作发展意义重大,体系将包含现有的和将要制订的标准,并将随着气象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逐渐更新和充实;通过研究气象服务标准体系,为我市气象服务事业提供系统的标准化支撑,成为促进气象服务科学、规范、标准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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